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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ZL200630120195.X专利(以下简称该专利)做出了无
效宣告的决定。
案情简介:
无效宣告请求人柯荣元,委托方韬(以下简称我所)就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。我所接受请
求人的委托,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检索和取证及证据的固定,撰写了有关请求文书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
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庭审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近日做出了该专无效宣告请利
请求审查的决定,宣告该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。
无效宣告决定书的决定要点是:如果一项专利的设计方案相
对于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
图为广东办事处主任 方韬合伙人刘春苗女士 观设计要点相同,仅在于设计图案的摆放角度不同,其结论是二
者专利的图案和形状(实质)完全相同,属于相同的外观设计,则该项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
的规定。